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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开始申报

2020-04-08 分享

  本网讯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330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工作,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通知明确,奖项申报条件共四项:一是对照《通知》要求符合长安杯奖评选要求的项目。其中拟参加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评选的,应于2020510日前获得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是凡已开展优质工程评选的市(区)、行业推荐参加长安杯奖的工程,应于2020510日前获得市(区)、行业的优质工程奖。三是申报工程项目应于20196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是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在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时,将《通知》要求的建设规模及造价标准按原要求50%执行。

  通知要求,凡申报长安杯奖工程的企业,需在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申报表》,经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省建筑业协会)。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影像资料一份,其中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申报项目应于20205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建筑业协会,逾期不再受理。(付江星)

 

                           责任编辑/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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