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近日正式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成为继宝鸡、延安之后我省第三个省级节水型城市。明年该市将力争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6月26日至6月27日,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西安市创建陕西省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专家组通过深入到企业、单位、小区进行现场核查、资料质询等方式,认定西安各项创建指标全面完成,宣布该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
省住建厅副厅长刘浩在验收会上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已经把创建工作纳入加快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的重要发展战略。但目前,全省仅有宝鸡市2009年创建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延安市2018年创建成为省级节水型城市,西安市节水型城市创建成功后,将是全省第三个取得命名的城市。刘浩强调,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但城市节约用水却是一项需要永恒坚持的工作。西安市要提高站位,进一步提升创建境界;精准对标,时刻树立忧患意识;固强补弱,不断强化整改提升。全市上下要在今天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基础上,不松劲、不停步、再提升,一鼓作气,合力攻坚,全力打赢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攻坚战,为生态陕西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西安人民创建人水相融和谐相处的宜居宜业的美丽生活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获悉,截至2018年底,西安市累计封停城市自备水源井2360眼,压采地下水2.41亿立方米。138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184家单位被评为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71个居民小区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214个居民小区被评为市级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7.61%。40家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15.7%。(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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